“荣誉学士学位”的本质是开放的,是学生自我选择完成的系统挑战,与因材施教形成了强烈反差。其通过挑战高难度课程、本科生科学研究、跨学科和综合思维的综合考试、日常成绩要求四项教育因素,将被动听课转变为在质疑中批评,在批评中找到新的理解和方向,成为创新人才教育和培养新方案。
汲取国际经验,为国内大学设计“荣誉学士学位”方案,将新的教育元素融入本科生教育过程以形成对广泛学生的系统挑战,又未尝不可?
设定目标。激发学生学习高难度挑战性课程、参与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活动、跨越单一课程的知识界限综合思考。
构建挑战性课程。各院系自行定义荣誉课程,课程将在成绩单上以“H”(Honor)前缀标示;教务处和通识教育委员会定义通识教育中的核心课程为荣誉课程,特点是小班研讨课、高难度和更大阅读量。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前7个学期应完成超过30学分荣誉课程,总绩点应在全学院60%之前。
寻求创新研究。申请学生参与本科生科学研究项目并获得学分;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参与挑战杯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奖项。
锻炼综合思维。每年春季4月中旬,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学生向院系申请,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在5月参加综合毕业考试。综合毕业考试命题小组由跨学科教师组成,建议人数7人,其中需要邀请2名其他院系教师参与小组命题。题目包含前沿性科研题目、无单一标准答案的开放性题目。例如,化学学院命题小组建议邀请物理学和生命科学领域教师参加;历史系命题小组建议邀请社会学领域和经济学领域教师参加。
确定综合评定。院系给不超过全院前15%的学生授予一等荣誉学士学位,后15%授予二等荣誉学士学位,综合评定细则由院系学位委员会制订。
制作标识。毕业典礼上校长为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授予证书并合影;成绩单中加注标示:荣誉学士学位及等级;学位证书加注荣誉学士学位及其等级标识,或发放专门证书;学校网站公布荣誉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和等级等。
荣誉学士学位方案将会在更大范围助力创新人才成长,克服教师选拔和少数人参与的痼疾,为更多学生提供丰沃的、有挑战的成长土壤!
但是,从微观角度看,荣誉学士学位制度虽与世界一流大学接轨,但与目前“优秀毕业生”制度存有矛盾,还需要高校启动系统反思与改革。荣誉学士学位政策需要学校系统研究,特别需要“荣誉学士学位”教师委员会在现行体制下研究配套政策并评估进展。从宏观角度看,我国学位法中有荣誉博士学位条款但没有荣誉学士学位条款。法不禁止,应当允许各高校先行探索,未来可以修订学位法,将荣誉学士学位概念加入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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