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报道称,为了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安全、有意义、可更多选择的假期,教育部门和教育界人士应勇于担当、善于担当,先从假期学校“不关门”做起,让孩子们在假期依旧可以到邻近学校踢足球、打乒乓、玩游戏、看图书,或者就是在操场上走一走。 学校一放假,操场和运动场馆就进入“休眠状态”,有户外活动意愿的学生被挡在了学校大门之外。在室外公共活动资源相对缺乏的城镇,孩子们找不到免费、安全的活动场地和设施,于是假期就成了孩子们“越闲越宅”的黑色季节。倘若学校能“开门迎客”,孩子们锻炼身体的愿望就能得到一定的满足。 学校体育设施属于社会公共资源,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假期开放体育设施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其实,早在国家发改委与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《“十二五”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》中,就有学校内的体育设施应利用课余和节假日,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,创造条件向广大学生和社区居民开放的表述。很可惜,“创造条件”在落实执行中竟变成了许多学校“没有条件”、拒绝开放体育设施冠冕堂皇的理由。 这主要有三个原因:一是一些学校将体育设施当作私有财产来保护。平时体育设施的维护费用都是在公用经费里“挤牙膏”,政府没有专项的财政支持,学校自然不容许假期再让其遭到破坏。二是学生在假期涌进学校,学校必须要委派专人管理,值班费用从哪里来显然是一个大问题。三是学生一旦在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,学校必然承担监管主体责任,这是任何一所学校都难以接受的。 因此,要促使学校“开门迎客”、激活学校体育设施,必须有配套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和推动,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学校的困难,有针对性地予以经费和人力等方面的扶持,消除学校的顾虑。只有如此,学校才会对假期的孩子和其他社区居民敞怀笑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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